明清家具(上) | 做自己 - 2024年5月

明清家具(上)

作者:《北京文物鑒賞》編委會 編
出版社:北京美術攝影
出版日期:2005年01月01日
ISBN:7805012911
語言:繁體中文

中國古代家具的起源,因考古發掘和文獻資料的不足,目前尚無確切和統一的定論。但是,中國古代家具的發展隨著人們的生活起居方式的需要而不斷變化完善,從而形成具有悠久歷史、自成體系、民族風格強烈的中國特色而聞名於世。 唐代以前,人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是低矮類型的漆木家具,「席地而坐」是普遍的生活方式。這樣的生活方式,客觀上限制了家具在品種和數量上的發展。 唐宋之際,「垂足而坐」的生活起居方式逐漸流行,高大類型的純木家具迅速發展成型,為以後家具事業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明清時期出現的硬木家具,無論是制作工藝還是藝術成就,均達到中國古代家具史的頂峰,成為中華民族的優秀遺產。明清硬木家具是延續發展了前代家具的制造理念,結合了新的時代需求,利用新出現的各種材質,依據新的設計構思,運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而推陳出新的。它們的出現,與當時的社會經濟的發展是分不開的。陰代中葉之後,工商業得到迅速發展,大城市的數量和人口都不斷增加,特別是明代嘉靖四十一年之後實行「以銀代役」政策,促進了手工業的迅速發展。另外,明代隆慶朝重新開放海禁,促進了與南洋各國的貿易發展,進口了大量我國稀缺的各類貴重木材,為明代硬木家具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質基礎。當時,負責為皇家配備各腫家具的御用監,「凡御前所用圍屏、擺設、器具皆取力、焉」。特別是貴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親自倡導、親自動手制作家具。正如《酌中志》中所記載的明熹宗(朱由校)「其性巧,多藝能,善木工營造」。「自操斧鋸鑿削,即巧工不能及也」。「上有所奸,下必效行」。在社會經濟等各方面都得到很大發展的時代,眾多的官僚貴族,文人土大夫,紛紛追求閑適高雅的廳室陳設。從居所的環境、房屋的布局,到室內的布置,以及器物的擺放,事無巨細均有所涉及。明式硬木家具就是在這種氛圍里,不斷被精致化、藝術化之後漸臻妙境。 明式硬木家具發展的年代為明中葉到清前期,主要產地是以蘇州為中心的地區。制成品大都通過運河販運至京。正如張瀚的《百工記》里所寫:「余嘗數游燕中,睹百貨充溢,寶藏豐盈,服飾鮮華,器用精巧,宮室壯麗,皆百工所呈能而獻技,巨室所羅致而取盈。蓋四方之貨不產於燕而畢聚於燕。」他的這個說法當屬實情。這些家具主要以黃花梨、鐵力木、紫檀木等為常用材質,充分利用珍貴木材質地堅硬、色澤優雅和紋理華美等特性,在硬木家具的顯眼部位盡可能地展示出來,用以表達明代人們所追求的古朴無華的自然之美。其次,優雅造型與居室環境協調的合理設計也是明式硬木家具被世人稱道的另一個方面。無論是大件的櫥櫃、床榻,或是各種類型的條案和椅凳,都運用了多種做工精巧、堅牢耐用的卯榫結構。除了結構簡練,使用功能科學合理以外,明代家具還在表面上恰當地使用了各種流暢剛勁的裝飾線腳,使整個家具具有令人視覺愉快的藝術效果。明式家具的裝飾與結構是一致的,各種飾件或雕刻手段的使用,決不損害或削弱構件的強度,從而成為整體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通常,在家具最顯眼和恰當的部位上,使用簡練的雕刻手法,雕出與家具相匹配的傳統圖案,在整個家具上起到畫龍點楮的作用。 為了充分展示出珍貴木材的天然紋理和色澤之美,明代家具還使用中國傳統的燙蠟工藝作最後的修飾。即在打光磨平的家具上,用有機顏料把底色調勻,在把家具烘熱的同時塗上蠟,再用干布反復擦拭,使蠟質浸入到木質的內部,這樣就使家具變得光亮如鏡,色澤紋理盡現。在一定角度光線的照射下,蠟飾後的家具呈現出一種柔和美妙的顏色,最大程度地展示出明式硬木家具的優美特質。 清式家具的產生和發展同樣也是與當時的社會發展分不開的。在「康乾盛世」,社會經濟發展繁榮,統治階級的奢靡之風也隨之日益增長,皇家到處營建園囿宮苑、山庄行宮。清官的內務府造辦處更是每年耗費大量人力、財力用以制作高檔家具充實之。皇親國戚、諸臣百官也紛紛修建豪華宅第,在客觀上也促進了清代家具業的發展。此時的內務府造辦處常年使用的工匠來自廣東,少則四五人,多則八九人不等。在乾隆帝的扶持下,廣東木器工藝成為主宰皇家並帶動全國木器制作的一個主流派別。清官內的部分家具完全反映了清代帝王的個人喜好。工匠們為了迎合皇家的喜好,極力追求精巧新奇和豪華富麗的風格,制作的光素器減少,並一改傳統家具質朴簡練的特點,形成了與明式家具的風格明顯不同的清式家具。 清式家具的用材與明式家具區別不大,重視紫檀木、花梨木、紅木等類材質。其造型厚重,用材力求堅實,多用整料,很少拼接。在結構上起支撐作用的框架比較粗壯,因而木色紋理一致,渾然一體,給人以穩重堅實而又華貴的感覺。在雕刻手法上善於融起突、隱起、陰刻於一器,刀法犀利深邃,各種雕刻裝飾繁縟,較少使用鏤雕技法,雕工幾乎占工價之半。雕刻的圖案以傳統的山水、人物、龍鳳獅、花卉、卷草和七珍八寶等紋飾為主,也有歐洲風格的洋式圖案。在裝飾工藝上,運用描金,雕刻(高浮雕、淺浮雕、透雕),髹漆彩繪(金漆彩繪、朱漆彩繪、黑漆彩繪、戧金、雕漆),鑲嵌(玉石鑲嵌、牙骨鑲嵌、螺鈿、瓷畫、琺琅、百寶嵌)等等手法,使得清式家具呈現出前所未有的五彩繽紛、富麗堂皇的形態。另外,在宮廷內外的部分家具是按陳設的需要而制作的。這種定制的家具以木材本身的尺寸來決定家具的尺寸,而不是按固定的官樣尺寸成批制作,這種方式成為當時比較流行和講究的做法。這種情況,一方面反映了當時珍貴木材經明、清兩代大量使用之後日益減少,價格日益昂貴的狀況,同時也反映出優秀的工匠們為了有效地利用每一寸珍貴的木材而精打細算、量體裁衣般的高超工藝水平。需要指出的是,清式家具的精晶大多都是康雍乾時期的,乾嘉之後工藝制作水平逐漸下降,到同光之際,無論是器型、用材、做工(雕工和打磨)等等各方面均無法與前朝的家具制品相提並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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