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貓少女 | 做自己 - 2024年7月

小貓少女

作者:艾小薇
出版社:城邦原創
出版日期:2013年08月01日
ISBN:9789868905276
語言:繁體中文

  微幸福戀愛教主.艾小薇 微甜新作再出擊!  腹黑泰國混血王子+淡定女高校生的輕甜戀愛物語
  「坤喵!」  「這句泰語是什麼意思?該不會是在罵我吧?」  他沒有回答,只是笑笑看著我。  後來我才知道,這是他特別幫我取的綽號,  全世界只有他會這樣叫我,意思是──小貓少女。
  言可珈,高一,興趣是餵流浪貓,  個性富正義感,卻被老師同學視為問題學生。  最近,她一直有件事想不透,  就是自己怎麼會被那個人盯上?  入學考第一名、全國模範生、全校女生的夢中情人……
  幾乎是零缺點的中泰混血王子班長,竟對她說:我很想認識妳!?
  這可不妙,她的朋友已經少得可憐了,  如果又跟他走得太近,遲早會被其他為愛發瘋的女同學暗殺。
  王子班長快快退散吧!  她只想低低調調、平平安安地度過高中三年呀……
作者簡介
艾小薇
  同時擁有虐(S)與被虐(M)屬性的雙子座,是個極度愛太陽的狂熱份子,一天沒見到太陽,心情會低落,現居於一年四季都是夏天的泰國。
  喜歡觀察人、分析個性、模擬對話。02年在網路上張貼第一部短篇小說後,從此的青春歲月就都貢獻給小說。
  雖然不斷卡文,有時也會討厭想劇情,但還是戒不掉想寫小說的癮!於是無止盡的在想劇情、卡文、放棄、想劇情中循環。
  未來會繼續努力,寫出讓人感到溫暖、讓人闔上書的剎那會揚起微笑的故事。
  艾小薇個人專頁: www.popo.tw/users/ivy3427  FB粉絲團【艾小薇】: www.facebook.com/174877715861167
  作者知名度:  微幸福戀愛教主,POPO原創網人氣作者,作品創造高達30萬人次點擊,上千網友留言盛讚!曾出版:《百分之五》、《原來》、《愛情住隔壁》、《惡劣帥鄰居》
  相關著作   《百分之五》

出版緣起 三百六十度全媒體出版第一章 巧合也不是這麼巧合法的第二章 天堂地獄也不是這麼分的第三章 惡作劇也不是這麼作的第四章 共患難也不是這麼共的第五章 人生也不是這麼浪費的第六章 相信也不是這麼困難的第七章 緋聞女主角也不是這麼好當的第八章 真相也不是這麼殘酷的第九章 結局也不是這麼折磨人的後 記

不知道是不是受刺激過大的關係,昨晚睡得並不好,一直做著不管走到哪兒都會遇到柯紹恩的夢,而且夢中的他總是笑得一臉燦爛。醒來後,那抹笑容依舊清晰地印在腦中,怎樣也揮不去。我精神不濟,邊走邊努力趕走腦中的柯紹恩,感覺就快成功時,一抬眼,站在鬍子咖啡廳門口的本尊,讓快被忘卻的影像,「咻」地又黏了回來。我忍不住咒罵了一聲。「早,可珈!妳的早餐我已經幫妳準備好了。」鬍子大叔探出特地裝設的外賣窗口,將一袋早餐遞給我。「謝謝。」我一手接過早餐,一手將錢放到他手中。「那你們上學小心,拜拜!」鬍子大叔揮揮手後,回頭繼續準備其他客人的餐點。我看了看身旁的柯紹恩後,往前走去。「其實你可以不用等我。」「反正同路,去學校的時間也差不多,路上多個伴比較不無聊。而且……我叔叔不是要妳多關照我嗎?」我聽出了他話中的笑意。沒錯,這傢伙居然是鬍子大叔的姪子,因為考上台北的高中,所以未來三年都會跟鬍子大叔住一起,也就是說,他現在不僅是我的同班同學,還是我的鄰居……甚至,我還懷疑,我媽說的那個好心混血兒,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也是他。不過,昨天從咖啡廳回家後,我沒跟媽確認,因為我不想那百分之零點零一的希望這麼快就被奪去。明明昨天才剛把柯紹恩列入「最不想與之有交集」的名單中,結果一夜之間……深深地,我嘆一口氣。「妳喜歡貓?」沉默了一段路後,我們停在公車站牌前,他突然開口。雖說他的話語帶著問號,我卻覺得其中含有肯定的意味。我沒有回答,只是無聲地問:所以呢?他卻笑了。我感到更加莫名其妙,只能愣愣地瞪著他。「昨晚,我看到妳倒完垃圾後,到公園餵貓。」他這麼一說,我想起鬍子大叔問我倒垃圾時,有沒有看到一個混血兒男生?時間再往前推一些,我在等垃圾車時,看到聚成一大圈的那群人,難道就是因為看見柯紹恩……「你跟蹤我!」「我是光明正大跟著妳走,只是妳不知道。」「那你幹麼不叫我?」「因為那時候沒有想叫妳的想法。」這也算答案嗎?「那請問你當時的想法是什麼?」「公車來了,」他笑笑地將我推向前,又說了一句:「คุณแมว.(坤喵)」「這句泰語是什麼意思?該不會是在罵我吧?」我隨即轉頭問道。他昨天也講了一句超長的泰語,又不解釋那是什麼意思,欺負我聽不懂泰語嗎?「上車吧。」他仍舊無視我的問題,逕自將我推上車。原本想繼續追問,但上車後,發現車上有許多同校的學生,他們一看到柯紹恩,或多或少都投來了好奇的視線,可能是因為他的外貌特別,短短一天,好像已經有許多人都認識他。所以,爲了避免給自己找麻煩,我還是與他保持距離,以策安全。不過,不知道他是故意,還是真的沒意識自己會給別人帶來「危險」?我明明都刻意不跟他站在一起了,他居然還穿過人潮,硬是要站在我旁邊。我不方便說什麼,只好沉默,假裝不認識他,好險他也很識相地沒找我搭話,不然我一定相應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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