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與人大常委會的權力 | 做自己 - 2024年11月
「一地兩檢」與人大常委會的權力
2018年9月23日,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正式投入營運。這條將香港連接至國家高速鐵路網絡的高速鐵路,由構思到通車,耗時多年,當中的「一地兩檢」通關程序安排引發的法律爭議,更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帶來具體的考驗。
《基本法》第18條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外界質疑,在西九龍站設置內地口岸區,按內地法律實施管轄,是否違反《基本法》?特區政府是否有權與廣東省政府簽訂「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將位於香港特區範圍內的內地口岸區交予內地管轄?這是什麼性質的權力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12月27日通過一項決定,「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區訂立《合作安排》,確認其符合《憲法》和《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依據是什麼?此項決定在香港特區的效力如何?對香港法院有無約束力?
本書正是圍繞「一地兩檢」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力而展開,收錄了就此主題的學術論文、公眾回應及文獻與判決,冀為讀者呈現一幅相對完整的學術爭鳴圖譜,更期望藉此推動基本法理論研究的發展。的確,「一地兩檢」這紛擾一時的議題早已塵埃落定,但中港兩地間的法律爭議,尚有不少理論問題有待辨析,相信讀者通讀全書之後,會對「一地兩檢」有關爭議的表象與實質有更深刻、更全面的認識。在目下多變的社會環境下,重溫當日持不同觀點的聲音,尊重事實,回歸理性討論,既為學術研究,也為維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繼續成功實踐。
作者簡介
朱國斌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法學博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與人權論壇主任;香港城市大學公共事務與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社長。
近年著作包括:《香港司法制度》(中華書局(香港),第二版,2013),《當代中國政治與政府》(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三版,2015),Personal Data (Privacy) Law in Hong Kong (CityU Press, 2016),《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研究》(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7),《第五次人大釋法:憲法與學理論爭》(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8),《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專論》(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9),Deference to the Administration in Judicial Review: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Springer, 2019),和《建構「一國兩制」憲制:在動態中達至平衡》(三聯書店(香港),2020)。
近期論文發表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stitutional Law, Stanford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Colo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 Suffolk University Law Review, Human Rights Quarterly,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Sciences, China: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Hong Kong Law Journal。
學術討論
第一章 論「一國兩制」下中港高鐵實施 「一地兩檢」之合憲性 林峰
第二章 「一地兩檢」問題宜透過 《基本法》附件三處理 孫煜華
第三章 人大常委會「一地兩檢」決定的 法理分析 陳弘毅
第四章 論「一地兩檢」案件中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性質和效力 王磊
第五章 論「一地兩檢」第二步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兩個可能 羅沛然
第六章 從「一地兩檢」案看人大常委會的 決定在香港特區的法律效力 陳弘毅
第七章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別行政區的 憲法監督權 — 以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為例 章小杉
第八章 「一地兩檢」決定與作為 「活的憲法」的香港《基本法》 朱世海
第九章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權」與 香港《基本法》的自足性 黃明濤
第十章 《基本法》窮盡主義 — 兼論人大涉港《決定》的地位 葉海波
第十一章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針對 香港特區決定的憲法學思考 付婧
公眾回應與論爭
附錄:文獻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