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狗任務 | 做自己 - 2024年10月

冰狗任務

作者:蓋瑞.伯森
出版社:野人
出版日期:2006年03月30日
ISBN:9789868205925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225元

  《手斧男孩》人狗極地冒險版!迪士尼熱賣電影《冰狗任務》原著小說!
  說故事高手蓋瑞?伯森繼享譽全球的《手斧男孩》系列後,又一精彩生動的冒險作品!
  狗有千百種,跟人一樣。說故事高手蓋瑞?伯森擁有15隻來自地獄般的狗,其中,惡魔,歐索,和墨菲是真正的北方雪橇犬,有灰色側毛和黃色眼珠,是身形巨大的肉食動物;牠們除了拖拉和進食之外什麼也不要;不要馴養,不要愛,不要恨,不要接觸。牠們的血液裡,流動的是無止盡向前奔馳的意志,牠們追求的,是遙遠的地平線;不斷奔跑,是牠們唯一的目標。
  蓋瑞?伯森滿懷無比的莫名熱情,並對危險一無所知,魯莽決定了帶著15隻來自地獄的雜牌雪橇犬,參加必須橫越阿拉斯加,全長1,100哩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大賽;17天瘋狂的比賽過程,蓋瑞?伯森和這一群既不相親也不相愛的狗,共同歷經了強風、暴雪、凍傷、狗群大戰、麋鹿攻擊的致命考驗。
  《冰狗任務》所述說的,不只是一場瘋狂的雪橇犬大賽,更是一場人與狗之間,又愛又恨的情感糾葛的故事。
作者簡介
蓋瑞.伯森
  最受美國年輕讀者歡迎的作家之一,先後當過卡車司機、獵捕人、導演、演員、歌手、水手、工程師、農夫、教師,也曾經淪為酒鬼。現定居遠離塵囂的森林,專心從事寫作,是美國聞名而多產的作家,從西部小說到家用維修,各類題材應有盡有,?大部分取材自他個人的實際經驗。至今出版近200本書,已有十多種譯文,在各國都備受青睞。他不僅是「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圖書」榮譽榜常客,《手斧男孩》、《Dogsong》及《The Winter Room》三書更獲美國知名大獎「紐伯瑞獎」肯定。

開跑前 奔馳的意志
地獄來的狗
1.艾迪塔羅的起點
2.地獄來的狗
3.大災難
4.變成狗吧!
5.雪地上的瘋狂
6.阿拉斯加
預備……砰!
1.比賽之前
2.混亂的開賽
3.菜鳥的第一百哩
4.榮耀的「我們」
5.直線墜落
6.幻覺與不可思議
7.五份早餐
8.暴風後的甜甜圈
9.恐怖的謀殺
10.你們都是瘋子
11.急凍大考驗
12.白令海的邀請
13.冰上的神蹟
14.最後的汽笛
終點 莎喲那啦,冰狗

地獄來的狗那些狗站在庭院中間,充滿疑惑地注視著我,說實話,牠們想問什麼,機會還多著。牠們——惡魔、歐索和墨菲,三隻來自加拿大的狗,四年前,當牠們還是小狗時,就開始在加拿大陷阱捕獸界工作。瘦高具有野性的狗適合長距離旅行,餅乾與其他狗就是最好的例子,牠們沒有經過特別繁殖,只是各種拖拉犬彼此混血,說不定還混了點狼的血統。我太太和我開著一部借來的老卡車(後面拖著露營車那種),遠赴加拿大買下牠們,並分別關在三個從寵物店買來的塑膠狗屋裡帶回來,或者說「試圖」把牠們帶回來。事實上,寵物店老闆所想像的雪橇狗,和真正的雪橇狗有巨大的落差,因為這些狗屋顯然是為了那種願意端坐,坦然接受所有事情,而且毫不在意自由這件事的夢幻狗或捲毛狗設計。這些狗屋,完全不適用於三隻下顎像鯊魚一樣的愛斯基摩村落狗。我們出發不到五哩,惡魔和歐索就把狗屋撕爛了,爛到只剩一個可供抓握的鉤狀把手。轉上高速公路之前,我暫停在停止標誌前,聽見露營車尾端傳來一種類似嚎叫的聲音。我開啟車門察看卡車下方,順便往露營車瞥了一眼,惡魔的頭已經鑽出狗屋了,大理石藍和棕色的眼睛滿是狂野不馴,還露出尖牙對我咆哮。當我看著牠時,牠像是不耐煩地聳了聳肩,破狗屋就從牠身上掉落。歐索處理狗屋更是俐落,狗屋已經完全支解,牠在露營車裡活動自如,還穿過塑膠和鋁製邊窗亂嚼一通。墨菲沒有搗亂,我以後會發現牠沒那麼聰明,牠只是坐在自己的狗屋裡哀嚎,深切的、悽慘的嚎叫,正是我剛剛聽見,以為機械出了問題的那個聲音。「我們接下來要怎麼做?」我太太也下車探看究竟,看狗的表情像是在看一群連續殺人犯。「我們還有兩百哩要走……」「我們其中一個,」我盡量充滿希望地說:「必須跟狗待在一起,而且不能讓牠們跑出來。」「你是要參加艾迪塔羅大賽的人,」她堅定地說:「我去開車。」「我瞭解。」我走向卡車後方,當我把手放在露營車車門把上時,還是遲疑了一下。「給你一個瞭解這些狗的機會,和牠們認識一下吧!」我點點頭。我還沒有接觸過牠們,牠們是賣狗人裝進狗屋的。「對,完全不接觸實在說不過去,我必須瞭解牠們。」我心裡想著,但是一直沒有扭開門把。露營車裡的嚎叫震耳欲聾,聽起來像是誰要被撕成兩半。殺手有句名言:「是你要這麼做的。」「我知道。」「那麼……」那種感覺,像是自己即將撲向一顆手榴彈,我扭轉門把,砰一下拉開門,在狗還來不及跑出來之前迅速竄進去。那一刻什麼也沒發生。墨菲還在牠的狗屋裡嚎叫,惡魔和歐索緊盯著我,可能對這個難以置信的機會大感吃驚。沒有人會笨到進入一個無法逃離的狹小空間,和這樣的兩隻猛犬共處。這可真是美夢成真啊!「看吧,」我太太透過邊窗看我:「牠們喜歡你,一切都會順利的……。」她轉身走進卡車,那時,她的臉還停留在窗外,歐索和惡魔往我胸口高的地方撲來,我往後退,隨即被撲倒在地,兩條狗就貼在我臉上。我還記得,露絲發動車子準備上高速公路時,卡車猛晃了一下,我有點自大地挑剔著:她還是沒學會怎麼好好地踩離合器。而接下來的事情,根本就像掉進了地獄。在這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像是誰跳到上面、誰被壓在下面、誰張嘴咬,或是誰被誰咬,我實在搞不清楚,簡直是一團混亂。對於駕狗、艾迪塔羅大賽和與嚴冬共舞的種種崇高想法,頓時消逝無蹤,唯一的念頭是,如果能夠幸運地全身而退,我就心滿意足了。事實上,歐索和惡魔都具有強烈的個性衝突,只是我那時完全沒發現。一開始牠們啃著露營車體,拖開牠們卻轉而彼此攻擊,當我企圖扯住項圈把牠們分開時,牠們不懷好意地看著我,激動地想吞掉我的手臂、我的腿,或者所有牠們搆得到的部分。我該放任牠們,讓牠們彼此撕咬,然後對我下手嗎?這情況,持續了三小時。抵達家門時,我已經完全失去自主能力,流了足可拯救一個血友病病患的血,而且已經開始跟著吼叫,甚至在牠們咬我時反咬回去。最後不知怎麼辦到的,反正我們終究把牠們鍊在狗屋裡帶進家門,然後露絲幫我上了三十幾加侖的雙氧水,和幾哩長的膠布和繃帶。「休息站那個人好好笑,」她說:「他往露營車裡看了一眼,然後問我哪個是人類。我笑了好幾哩路。」「一點都不好笑。」「噢,才不,親愛的,好笑極了。當然可能造成了一些傷害,可是還是很滑稽。」她搖頭大笑往屋外走去,我站在那兒,血和雙氧水滴在地板上。牠們正站在這裡,歐索、墨菲和惡魔,三隻都在,拴在木樁上,等待著我的下一步動作。其實,我根本不知道要做什麼,而眼前的景象……歐索一邊搔抓耳朵,一邊抬腿在墨菲身上尿尿;惡魔直視我的臉、我的眼睛(這不是個好兆頭,視線直接接觸表示威脅),一面跨在歐索身上,也在墨菲身上尿尿;墨菲則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露絲站在屋門前,看著我和狗。「牠們讓我想起,你有一次喝醉了酒,還帶了群飛車黨回家吃晚餐的事。」「我想我們不要再提這件事了。」「牠們很像。不過可愛多了。」「可愛?飛車黨?」「狗。不過在彼此身上撒尿的樣子,可真是一模一樣。」我還是不知道要怎麼做。現在是早秋,其實應該說是夏末,而這些狗是我集結的第一批艾迪塔羅大賽參賽狗。當我決定參賽,或者意識到狗兒們以某種方式替我決定參賽時,某個衝擊性想法出現,關於最基本的問題:到底,是誰在參加比賽?狗。不是比雪橇,不是比人(雖然許多人以參賽為榮),不是比錢(當然這是重要的第二因素),不是比白癡男子氣概、陰柔能力、才智、勇氣……這是一場狗的比賽。狗是最首要的,是整個比賽運作的根本。若想參賽,我需要一定數量的狗,而且牠們必須擁有好資質,才能在不弄傷自己的情況下奔跑。在全世界愛狗瘋席捲之下,這樣的狗仍舊非常稀少。我有一支巡陷阱的狗隊,也就是一支工作狗隊,由七隻狗和一隻身兼出色領隊、親密好友,叫做「餅乾」的狗組成。牠們是很好的狗,我很愛牠們,但是一天跑二三十哩巡陷阱,或者偶而拖捆柴火,和一天之內要跑上百哩,而且要穿越比落磯山還高的山,兩者之間的差別非常大。我需要狗。打電話給住在南部四十八個州裡,我所能找到跑過艾迪塔羅的人——總共兩個——詢問他們我該怎麼做。「關於哪方面?」其中一個問我。「每一方面,」我一無所知,根本不知從何問起,只能等待答案。「像是比賽、狗、雪橇、服裝、食物,一切的一切。」「要穿『穆克路克』。」啪嗒,簡單明瞭。我轉向露絲:「那該死的『穆克路克』是什麼玩意?」「是一種鞋,」她說:「我只在書上讀過,它應該非常保暖。」另一個人說話就沒這麼精簡。「你必須有些好狗,得試著去找好狗……」「上哪找?」啪嗒。尋覓之路就這麼展開了。我有七隻狗。以我天真的頭腦,或者像露絲說的白癡腦袋,做了個簡單的算數。大部分參賽者都有十五或十六隻狗,所以我只要再找八或九隻就成了。「這件事會有多難?」我問露絲:「我是說,去找八或九隻狗?」我總以為只要準備好數量剛好的狗,然後去參賽,就會不知怎麼地成功了。我沒想過還需要額外的狗,那些為了打架受傷,麋鹿攻擊,醉鬼開的雪車(為什麼開雪車的傢伙總是一副醉醺醺的樣子?),一槍打穿狗屋的白癡獵鹿人,病毒感染,因為發情昂著頭,狗的頭痛,或者只是狗鬧情緒而預備的隊員。甚至,某些時候牠們就是不想上陣,逼牠們開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總而言之,找到八或七隻能跑艾迪塔羅大賽的狗,是天殺的難。(之後在我最迫切需要時,我讀到一本書,內容關於一個第一次參加艾迪塔羅大賽,卻找不到狗可以開跑的人;他到安克拉治狗類收容所,幾乎帶走那裡所有的狗。但是他發現沒有一條狗能帶頭,便在自己的腰上綁了一條繩子,自己當領隊狗跑開頭的陡坡道路段。他撐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想應該在賽程的二十八天內。這或許是比賽史上最偉大的故事。)即使想找到一隻能跑艾迪塔羅的狗,都不容易。我開始打電話給賣狗人,在每家狗舍之間瘋狂穿梭,雖然他們有的都是多餘的狗、老狗、病狗,以及在短程衝刺賽跑得太慢,跑超過七或八哩就得上床休息的狗。牠們不僅數量少,還毫無生氣。東一隻,西一隻,多半是人們淘汰下來,最差的。有時人們會說這些狗不錯,那是因為他們不懂艾迪塔羅大賽有多恐怖,就像我。可愛的狗,乖戾的狗,同時搖尾巴和咬東西的狗,除非有根指頭啃否則不高興的狗,當你上挽具時只會躺下看著你的狗;愛跑的狗,討厭跑步的狗,喜歡打架的狗,沒人要的狗,和一些極為稀有、沒有人知道牠是什麼個性的狗。狗有千百種,跟人一樣。然後,狗從加拿大來了。真正的北方雪橇狗身形巨大,像惡魔、歐索和墨菲,這種擁有灰色側毛和黃色眼珠的肉食動物,除了拖拉和進食之外,什麼也不要:不要馴養、不要愛、不要恨、不要接觸。牠們只追求身上的挽具,和遙遠的地平線。牠們站著,看著我。精確地說,只有惡魔和歐索站著,墨菲則用一種我很快就會知道是什麼的永久半昏迷狀態坐在那兒。我讀了一些書,像是《狗類飼養手冊》,一本很老的軍方導覽書,標題多半是「運輸」、「狗隊」、「一次一個」之類的,盡是一些毫無用處的笑話,還有雜誌上的照片。參加衝刺賽的人,都在下雪前的夏秋兩季集訓,選用一種狗能拉動,手工打造附帶輪子的裝備,他們稱之為「拖車」。我沒有這種拖車可以讓狗拉,而且還沒下雪也沒辦法實地測試牠們,即使短程也不行。或者說,我覺得不行。「我們有部舊腳踏車,」露絲說:「你用一塊二十五分從拍賣場買回來的那部……」「我以為不會再提到那個東西了。」我在拍賣場簡直瘋了。不但買了那部腳踏車,還花了兩塊五分買下一架老舊伐木廠拖拉原木的大雪橇(它總重七百磅而且我拖不回家),另外還用三塊多買了十九隻成鵝。我真的把鵝帶回家了,牠們幾乎把花園夷平,到處鋪上一層三吋厚的鵝屎,在有人願意大發慈悲接收牠們之前,還把宰了露絲養的其中一隻貓。「我只是想,那部腳踏車也許派得上用場。你可以把餅乾鉤上去,然後用一根長繩子繫住其他的一隻或兩隻狗……」我必須聽她的。她非常睿智,具備邏輯,也夠敏感。不過,我有的時候手腳動得比腦袋快,在露絲解釋完整個事之前,我已經牽出那部輪胎破掉的老舊舒溫腳踏車,拆下雪橇上的主繩組,接在腳踏車前,並將腳踏車平放在地,拉一條安全繩綁在樹上。然後,我去把狗帶過來。餅乾繫在最前面,緊接著是一隻叫做「麥克斯」的狗,位置就在領隊狗的正後方,然後是歐索、墨菲跟惡魔。歐索很高興地跑過來,但墨菲就躺在地上一副不情願的樣子,惡魔花了我一番工夫才讓牠就範,牠讓我想到一部舊卡通裡的角色——塔斯馬尼亞惡魔,牠大聲咆哮發洩怒氣,試圖咬爛任何靠近牠的東西。「你不覺得你一次用太多狗了嗎?」露絲一邊觀看,一邊發問。「不會啦,應該沒問題。」我把腳踏車扶正。腳踏車有點歪歪的,狗跟主繩組經由腳踏車,拉住繫在樹上的安全繩。我一朝腳踏車移動,餅乾立刻起身,鬆弛的繩索跟著拉緊,其他的狗則開始衝撞挽具,發出尖銳而淒厲的吠聲。我坐上腳踏車,試著讓它平衡,並且將車頭轉向狗可能會拉的方向,我的手伸向繫繩處,輕輕一拉,繩子應該就會從樹上鬆脫。一種像是直覺,或者生存本能的感覺突然出現,我猶豫了。連接主繩組的繩子正在顫動,一如吉他上繃緊的弦。我把手指放在繩子之上,卻立刻彈縮回來。繩子顫動得相當激烈,可見拉繩子的力道有多麼大,比起平常狗隊拉雪橇的力量還大,而現在狗的數目比我平常的狗隊要少。「我不知道,」我跟露絲說:「也許我應該把一兩隻狗留在家裡……」此時,綁在樹上連接主繩組的繩子突然斷了,腳踏車咻地一聲穿過了後院,好像以極限速度朝馬路衝過去。我晃了一陣,試著找到平衡,一面讓自己不要太慌張,一面想辦法看能不能稍微控制一下狗隊。路旁的樹看起來極度模糊,路的盡頭正以一種奇怪的速度靠近。餅乾一副意氣風發的模樣,在牠身後是一起巡陷阱的狗,現在這些狗活力十足、爆發力驚人,和以往大不相同。在路的盡頭,我大聲一喊:「吉!」餅乾先朝左一偏,然後猛向右來個大轉彎。後面的狗跟隨得很好,我將腳踏車傾向一邊,單腳在地上猛蹬一下,順利過了這個彎,好似對這個動作早已駕輕就熟。在碎石路上,跑了一哩左右,速度始終維持不變,老舊腳踏車一邊搖晃顫動一邊嘎啦作響,我慢慢開始有了一點信心,也許這信心有點過了頭。這些新的狗表現得很好,歐索跟惡魔跑起來像是要把整條路翻過來一樣,而墨菲更讓人驚訝,牠跑得飛快,讓綁狗拖繩形成一條神奇的弧線。我忖量著回家後該怎麼跟露絲說。我打算在附近的路再跑一陣,總共四哩左右。如果我說這些加拿大的狗完全沒問題,她一定會很驚訝,自從這些狗啃了狗屋,露絲就不太相信牠們了。我還要告訴她,騎腳踏車很有趣也很舒服,這些狗真是太棒了,天空很晴朗,也許這些狗能在艾迪塔羅大賽中獲勝……突然間,一隻兔子在這一瞬,從路的這頭跑到那頭;這麼大一個世界,這麼多兔子,這麼多條路,牠偏偏在此刻、在這些狗面前,橫過這條馬路。餅乾看過上百萬次兔子,知道牠們是什麼,所以速度一點也沒放慢。牠經過兔子,看也不看一眼,麥克斯也打算如法炮製。歐索、惡魔和墨菲可就不是了。惡魔往左一偏去追逐兔子,歐索緊跟著牠,而墨菲就在後面半步。餅乾想拉住牠們,但這無異是企圖拉住一列火車。牠只能拉著麥克斯一起往後煞車,一面考慮如果想四條腿健全地活命,是放棄牠們比較明智,還是在牠們追逐兔子時試圖控制牠們比較好。拉住牠們是正確的,但不免會有些悲慘的後果。我坐在一部一九五七年份、滿是鐵鏽、附鉛黃色箱子和流蘇點綴爛把手的舒溫腳踏車上,被五隻狗拖著穿越森林,正是獵兔的標準姿勢。我試過了,完全沒有任何使得上力的可能。我們撞上一條水溝,整部車彈飛半空中,然後又直直摔落,而我渾然不知該怎麼操控。兔子跑進了濃密的柳樹林,狗群依然緊追不捨,繼而,我失去了一切。幾秒之內,我先偏向一邊,眼見腳踏車飛越頭頂,接著我又回到上方,但並不是在車輪上方,而是被拖著飛;之後一根離地三尺的松枝倏忽攫住我的胃和臉部,重重往下摔落,我臉部著地,像灘爛泥似地垮在那兒。這時腳踏車和狗隊轟轟然一路穿越森林,然後,消失了。我花了好一陣子,才讓身上的骨頭和剩下的一點思考能力恢復正常。我一度聽見腳踏車撞擊的聲音,它漸行漸遠,然後就聽不到了。我知道必須找回它們,即刻就動身了。我估量著,腳踏車掛在樹或灌木叢裡是遲早的事,我得趕上它們才行。我錯了,我低估了那些加拿大狗的力量。我開始追足跡,心想這倒是很簡單,而且還有腳踏車拖過灌木叢的聲音幫忙,應該隨時都可能再見到我的腳踏車和狗隊。痕跡一路闖進柳樹林,沿著沼澤跑了半哩之後,便一頭栽進沼澤。我跟著走下去,草葉和泥漿(當地人稱為「無賴的屎」)混合的東西隨即淹到我的腰,我艱難地涉水,心裡知道狗一定游過去了。牠們繞過底下的樹樁,穿過更多灌木,一哩又一哩,腳踏車挖鑿撕扯出來的痕跡,就像是前方引路的燈塔。我無時無刻不在喃喃自語,衣服被扯住,一直被蚊子咬,身上布滿尖刺和灌木劃出來的擦傷。我隨時都會發現牠們拖過和弄糟的痕跡,自忖著:牠們是不是會高興見到我? 四、五哩之後,我抵達高速公路,看見腳踏車衝進車流的痕跡,整顆心直往下沈。雪橇狗對汽車或交通毫無概念,我確定牠們已經沒命了。但是,在高速公路另一邊,這痕跡卻越過路肩,再度進入森林,我滿懷感激地繼續跟上去。牠們又往南拖了兩哩多,然後偏離,沿著往東的輸電電纜奔馳。現在即將入夜,我靠著兩條腿走路,至少越過六個離家好幾哩的崎嶇森林,身上滿是泥漿、雜草、樹枝和蟲咬,而狗隊的痕跡還在前方,遙遙引導我。它一直往東前進,我追逐痕跡直到天色昏暗,直到一片漆黑,身後還跟著一整支逐人肉而居的蚊子大隊,數量多到我幾乎沒辦法呼吸。最後,我再也看不見任何痕跡,終於承認挫敗。我,失去了我的狗隊。據說,如果你的狗隊不曾跑失離開你,你都還不算是一個駕橇人。以前冬天,這種事情發生過兩次,那時狗隊還是平常拖著雪橇的巡陷阱隊伍,牠們跑了一陣就會停下來,我還找得到牠們。還有一次,是餅乾自己帶領整個狗隊回來。但是,這次不同。這些加拿大狗根本就是隨興奔馳,而且很明顯的,牠們絕對不會停腳。現在可以做的事,就是回家找輛車來開,試試隔天是不是能找到這些狗。不過,現在看來,連家也遙不可及了。我跨過高速公路之後,又走了三、四哩,遇到了電塔。四周濃黑如墨,我離家大概超過十哩了,還置身森林之中,「迷路」這個想法立刻浮現腦海。我考慮了一下露營的可能性。可是我離開後院時什麼都沒攜帶,以為只是小跑一陣,身上也沒有火柴或是任何可以露營的裝備。沒有營火和其他東西的幫助,這些蚊子大概會把我整個吸乾。蚊子的數量驚人,我幾乎連眼皮都張不開。我決定走路回家。悲慘的感覺油然而生,我失去了看似很有希望的雪橇狗,還有餅乾,甚至連呆頭麥克斯(露絲都這麼叫牠)都不見了,我簡直沮喪透頂。步行完全沒有提振精神的作用。附近都是崎嶇難行的地形,我花了整整三小時才回到高速公路,然後我又做了錯誤的決定:抄捷徑穿越一片松樹林,而不是沿著高速公路走完剩下的十或十二哩路回家。這條捷徑後來證明根本就是繞遠路(似乎大多數捷徑都是如此),而且讓我多穿越兩個泥濘不堪的深沼澤,甚至一度得在髒水中游兩百碼才能通過。我不知道怎麼回到家的。事實上,我一直覺得自己是誤打誤撞剛好經過我家,而不是真的找到回家的路。凌晨三點鐘左右,天空的雲漸漸聚攏,擋住了星光,原本朦朧可見的影子,現在也都消失了。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任何跟現實環境有關的感官都失去作用,位置方向也迷迷糊糊,身體一切動作都像是全自動的。我不斷地走,直到撞上什麼東西,然後轉彎繼續走,再撞到什麼東西,再轉彎,再走……完全靠著運氣,在天亮之前,其中一個被我撞上的東西,剛好是我家的狗舍。我找到路,進了屋子,在火爐後面發現一壺咖啡,火爐還是暖的。我想我該先喝杯咖啡,然後去開車(我們有一部舊的福特Maverick,之前朋友送的,有時候還開得動),看看是不是可以找到農夫,問問有沒有看到一支狗隊拖著一部破爛的腳踏車經過。露絲張開眼睛瞧了一下閣樓,半夢半醒地說,「喔,你回來啦,幾點了?」時鐘就掛在窗戶上,「快六點了。」「早上?」「是啊!」「你剛回家?」「是啊。我要喝點咖啡,然後出門去找狗……」「找什麼狗?」「整個狗隊。我在灌木叢那裡跟狗走失了,牠們現在大概在往紐約的半路上吧!」「喔,沒有啦,牠們昨天晚上就回來了,我那時正在準備晚餐,聽到牠們把腳踏車拖到後院的聲音,餅乾把牠們都帶回狗屋了。」「真的?」我坐在餐桌邊,手上拿著咖啡,像根柱子一樣呆呆的。「是啊,而且惡魔好可愛喔,我解開牠的挽具時,牠還舔我的手……」我想,牠一定是先嘗味道,看看合不合胃口。「……我幫牠繫狗鍊的時候,牠還一直搖尾巴呢!牠們都很好。你一晚上在外面過得很辛苦吧?」我的眼睛已經累得快要張不開了,嘴唇大概腫了兩倍大,身上被植物的刺割得遍體鱗傷,游過沼澤時,吞了幾口髒水,也許還附送了幾條蟲,只覺得好像一個月沒有睡覺了(這種感覺在進行艾迪塔羅大賽訓練時已經成了家常便飯)。不過,還有其他的感覺,一種像傻瓜一樣的,驕傲。「不會啊,今天晚上過得普普通通啦!」最糟的是,後來發現我的「普普通通」,真的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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