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人工作指南 | 做自己 - 2024年11月
策展人工作指南
從展覽最初的構思、協調、布展到完成,
本書回答了所有你能想像到的問題,也提出你意想不到可能會發生的問題!
「策展是20%的天賦與想像力加上80%的行政、協作與管理。你必須能夠前瞻思考、面面俱到。缺少那20%,你或許只是無法創造出成功的展覽,但若缺乏管理一檔展覽所涉及的事務的能力,將會毀掉一個很棒的想法。」──倫敦泰特美術館館長 塞洛塔Nicholas Serota
策展實踐的可能性不斷擴張,不只是因為美術館部門蓬勃發展,也因為策展人持續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創造新契機。但絕妙的想像力,也得有實踐它的能力及專業,才能創造成功的展覽。本書就是從根本開始,幫助策展人和學習策展的學生,建構自身策展資訊、知識、能力的實用工具書。
本書從追溯策展歷史與策展人角色開始,並概述今日策展人的多重角色:包括保管者、解說者、教育者、協助者,以及籌辦者。再以資訊豐富的十二個章節標示出展覽製作過程的各個階段必備的完整知識:從最初的發想,到擬定相關合約與借件請求書、整合預算及展覽時程表、製作展覽畫冊和解說資料、展場空間設計、與藝術家與借展單位及展品運送人員合作、籌備預展,以及記錄並評估展覽。
此外,書內亦特別以單頁設計、重點呈現了許多國際知名的博物館館長與策展人給予讀者如何在現今變動劇烈的藝術現場中工作的各方面資訊與建議。對於想要好好整理規劃自己的展覽事業、苦幹實幹的做一個真正的策展人的讀者來說,本書勢必可以提供關於策展最全面及完整的知識及訊息。
本系列套書還有《如何書寫當代藝術》吉塔.威廉斯著 、《藝術創作委託指南:一本給策展人、藏家和藝術家的教戰手冊》露薏莎.巴克、丹尼爾‧麥克林著。
相關推薦著作《策展簡史》漢斯.烏爾里希.奧布里斯特 著、《台灣當代藝術策展二十年》呂佩怡主編。
特別推薦
本書資訊豐富……作者在每個探問與指導背後,均以精確的文字和令人敬畏的豐富經驗帶領讀者體驗策展過程。書中頻繁提及的各博物館館長工作心得,不僅為本書增添個人專業色彩,也提供許多思考策展問題的實用觀點。每位學習策展的學生或新手策展人都會認為這本書應該是課程的一部分。時至二十一世紀,這本聚焦於策展工作細節的著作,不僅對每位在博物館工作的策展人而言是相當有用的資源,也是當代美術策展實踐者亟需的實用指南。──《圖書館學刊》(Library Journal)
作者簡介
亞德里安.喬治Adrian George
英國政府藝術典藏(U.K. Government Art Collection)副總監暨資深策展人。他帶領其策展團隊,提供教育與解說服務,並負責從公共計畫到專家藝術活動的相關出版事宜。他自己也針對當代藝術策展和當代藝術作品委託製作等主題至各處演講。他委託製作的特定場域作品遍及比利時、菲律賓、卡達、西班牙、英國,以及葉門等國;也在香港、都柏林、倫敦、馬其頓首都史高比耶、紐約以及台北等地策劃過展覽。此外,他也曾在泰特利物浦美術館、泰特現代美術館,以及紐約新當代藝術博物館擔任策展人。
譯者簡介
王聖智
台灣大學政治系國際關係組,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曾任政治大學國際研究英語碩士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著有Transatlantic Space Politics: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above the Clouds (London: Routledge, 2013)及國際期刊論文;譯有《如何看懂雕塑》(典藏藝術家庭出版)。現為眾多藝術、學術與政府機構特約譯者。
導論
何謂策展人
不同類型的策展人(主題專家策展人、運用館藏的策展人、獨立策展人、藝術家策展人、部門主管策展人)
當今策展興盛的原因
策展人即思想的觸媒或導引
策展人即作者、編輯與評論者
策展實踐的訓練途徑
臨時職位與實習
策展職涯的開始
策展人即評審
目標讀者群
第一章 策展的初步工作
理念與靈感
資助者或贊助者的考量
展覽類型
藝術博覽會攤位規劃
第二章 從理念到實踐
如何將好的理念轉化為實際的展覽
展覽綱要文件
精進展覽主題與編輯展品列表
空間規劃
巡迴展覽的機會
第三章 提案、推銷與規劃
制訂初步提案
推銷展覽
確認巡迴展場
提案文件/展覽規劃
與其他策展人合作/外部策展人/自己即為外部策展人
第四章 預算與資金籌措
如何制訂務實的預算
堅守預算
財務可歸責性
資助/贊助/以實物或服務代替資金贊助
識別出贊助者並說服他們
慈善信託機構與基金會
巡迴協議及費用(展售會/借件展)
第五章 合約、協商、義務與評估
與機構、私人藝廊及其他組織的合約
評估/參訪者調查
展覽費用與策展人合理薪酬
排定展覽期程
第六章 展覽出版品及周邊商品
決定是否出版展覽畫冊或專書
出版團隊
製作手冊或小冊子
委託、編輯與撰寫文章
圖片蒐集、版權、歸屬方資訊與使用許可
平面設計
監督印刷與製作
銷售與推廣
周邊商品設計
第七章 構築完整的展覽
展覽場地及其建築結構
商業空間:策展人即藝廊經營者/藝術經銷商
運用電腦輔助立體設計軟體、比例模型和展覽空間巡視的展覽設計
為展覽空間及展品定序
參訪者會花多少時間參觀展覽
科技與新媒體
黑盒子空間
建造牆面
牆面色彩
展示設備
展覽空間與觀眾動線
隔欄
健康暨安全管理
借件請求書
設施報告
與藝術家及借展單位協商
與藝術家合作進行委託案
與藝術家合作籌劃個展
與藝術家合作籌劃聯展的部分內容
與登錄員合作
必須告知登錄員的事項
保險/賠償
借件協議與特別條款
裝運
展品抵達展場
記錄展覽過程
第八章 展覽開幕前數週
解說資料(牆面標示牌與看板、摺頁,以及展覽手冊)
撰寫新聞稿
預展邀請函
維護郵寄名單
規劃其他展前活動
與媒體及公關公司合作
第九章 布展
展品處理方式
布展時間表與現場觀看展品
展覽布局的簽核
把展品固定於牆面
照明設備
推廣教育、活動空間與資源區
現場藝術活動
公共責任保險
第十章 開幕前一日與開幕日
最後調整
工作人員任務簡介
安全問題
第十一章 開幕記者會與預展
媒體預展與訪談:策展人即展覽發言人
籌劃預展
發表演說
提供導覽
第十二章 展覽期間與展覽結束之後
展覽文件化
在展覽期間安排固定任務
追蹤調查並建立人脈網絡
卸展並歸還展品
評估成果並從錯誤中學習
後記 策展實踐的未來
註釋
何謂策展人?「策展人」(curator)一詞在當代所指涉的內涵比以往更為廣泛。為展覽選擇藝術作品並提供解說,或許是策展人最為人熟知的角色職責。然而,策展人這個角色在今日更融合了製作人、行政專員、展覽規劃者、教育工作者、經紀人及組織者的職權。此外,當今的策展人很可能得負責撰寫展覽的牆面標示牌、畫冊專文,以及其他相關輔助內容(這部分亦逐漸包含網路文本及社群媒體)。人們也期待21世紀的策展人能夠與新聞媒體及社會大眾互動,接受採訪,並發表談話。不僅如此,策展人可能必須參與各種募資或發展活動,例如贊助者或資助者舉辦的活動,也可能透過他們自己和學校、學院或大學所建立的夥伴關係而涉足學術領域,舉辦講座或研討會,提供實習或臨時職位。由於策展人的職責不斷變化、發展及擴張,策展人本身也必須同步強化並拓展專業技能,才能因應新的挑戰,把握新的契機。「策展人」一詞首度出現於14世紀中葉,意指監督者、管理者或維護者。其字源是拉丁文動詞curare,意為「照料」;起初是用於形容那些負責照料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的人。而策展人的角色從萌芽到發展成今日的模樣,則與富人收藏各種物件作為閒暇消遣的行為密不可分。多元形式物件(包括自然與地質標本、雕刻品、裝飾品及藝術品)的收藏有悠久的文化歷史,但主要扎根於17世紀。當時的富翁會在家中騰出幾個房間,用於存放及展示他們的收藏品。這些房間被稱為「珍奇屋」(Cabinets of Curiosities)(德文稱為藝術品收藏室[Kunstkammer]或奇珍品收藏室[Wunderkammer])。收藏家會列出收藏清單,並選擇要添置哪些物件,或是將這些任務委派給管家。負責照料這些藝術品、收藏品或古物的人便稱為「看守者」(Keepers)(其原因顯而易見),歐洲的某些博物館至今仍沿用這項稱謂;「看守者」一詞有時也用於指涉高級策展職位,或承擔研究、書寫及鑑賞等額外職責的策展角色。藝術評論的歷史(遠比策展的歷史)更為人所知……目前尚未有任何書籍專門探討與藝評同步發展的展覽創造行動。這或許是和策展人這個角色並未、也不應該被明確界定有關。-—丹尼爾.伯恩鮑姆(Daniel Birnbaum) 第53屆威尼斯雙年展總策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