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四十五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 | 劍道比賽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R.O.C.K.A. )。

五、 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六、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0 年3 月27 日 ...Skiptocontent運動類0109學年度第四十五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報名時間:即日起~2021-03-03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主辦單位電話:02-2891-8640主辦單位Email:[email protected]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90044203號函辦理。

二、宗旨:為提倡劍道運動風氣,培養劍道人口,提高劍道水準,並促進文武合一教育,培育優秀選手,予以升學輔導,特舉辦本比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R.O.C.K.A.)。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7日(六)、28日(日),上午8時30分開始。

七、比賽地點:臺北市立體育館七樓(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八、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中等學校、國民小學。

九、比賽分組:實際參賽隊(人)數僅一個者,不辦理該項(組)比賽。

(一)團體得分賽:1.大專男子組。

2.大專女子組。

3.高中男子組。

4.高中女子組。

5.國中男子組。

6.國中女子組。

7.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8.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含4年級以下)。

9.國小女子組。

(二)團體過關賽:1.大專男子組。

2.大專女子組。

3.高中男子組。

4.高中女子組。

5.國中男子組。

6.國中女子組。

7.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8.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含4年級以下)。

9.國小女子組。

(三)個人賽:每人只限參加一組。

1.大專男子組。

2.大專女子組。

3.高中男子組。

4.高中女子組。

5.國中男子組。

6.國中女子組。

7.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8.國小高年級女子組(5、6年級)。

9.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含4年級以下)。

10.國小低年級女子組(含4年級以下)。

十、參加資格:(一)凡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本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惟運動成績優良選手選拔限齡:高中限91.9.1,國中限94.9.1以後出生者)。

(二)大專組之選手以各校109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為限。

(不含選讀生、旁聽生、研習生、空中補校、進修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

(三)團體賽以學校單位組隊參賽,不得跨校組成聯隊。

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證明文件須貼照片以備檢查,當場提不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四)女子選手不得跨組報名參加男子組比賽,男子選手亦不得跨組報名參加女子組比賽。

(五)國中組選手不得跨組報名參加高中組比賽。

(六)如有心臟病、高血壓、氣喘、孕婦、中耳炎、癲癇、視聽嚴重障礙、四肢殘廢畸形、身體狀況不宜劇烈運動或其他慣性不適比賽之痼疾等等狀況者,報名時請慎重考慮。

如有發生不適或產生危險之情況,其責任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必要時,大會得停止其參賽權。

十一、比賽制度:由主辦單位視參加隊(人)數之多寡而訂定。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三、比賽辦法:(一)團體得分賽:1.每隊報名註冊選手七人以內不得少於三人(國小組註冊選手五人以內不得少於二人)。

2.每場出賽人數五人,出賽未達三人時以棄權論(國小組出賽人數三人,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

每場賽前15分鐘提交出賽名單【得隨場變更,惟出賽選手四人時,次鋒不排入;出賽選手三人時,次鋒、副將不排入(國小組出賽選手二人時,中堅不排入)】,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未註冊及未掛名袋、比賽用紅白帶之選手不得出賽。

如規定時間未克出場者,以棄


常見生活風格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