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走 | 競走

竞走,又稱競步,是在日常行走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長距離体育运动,起源于英国。

雖然也是徒步競賽,但是與跑步不同。

竞走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双脚不能同时 ...競走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競走」的各地常用別名中國大陸競走臺灣競走、競步[1]港澳競步競走,又稱競步,是在日常行走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長距離體育運動,起源於英國。

雖然也是徒步競賽,但是與跑步不同。

競走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雙腳不能同時離開地面,否則視為犯規。

由於邁步會降低距離,因此為了達成目標,競走的運動員必須維持跟八百公尺跑者一樣的速度頻率。

[2]奧運會的競走比賽分為20公里競走和50公里競走,在公路上進行。

目錄1規則2競賽距離3裁判4起源5奧運項目6世界競走競賽7中學競賽8競走員8.1男子8.1.120公里8.1.250公里8.2女子組8.2.120公里8.2.250公里9參見10參考文獻規則[編輯]2005年赫爾辛基田徑世錦賽男子20公里競走比賽的場景。

注意圖中最右側的運動員雙腳都已離地,構成犯規。

[3]競走有兩項重要規則[4][5]。

第一個規定為,後腳的腳尖在前腳的腳跟著地前不能離地。

違反本項規則則被視為「離地」(lossofcontact)。

第二項規則要求前腳著地時必須伸直不得彎曲,違反本項規則被視為「膝蓋彎曲」(BentKnee)。

這兩項規定都會由裁判以人眼判斷,不過如果由高速攝影機會發現有時候還是會有雙腳離地的情況,但是往往人眼是觀察不出來的。

競走員依靠擺動手臂接近臀部的方式幫助他們持續接近地面,如果有人注意到競走員的肩膀抬了起來,這有可能是雙腳離地的象徵。

一般會注意到競走員會誇張地晃動臀部,事實上是全力地旋轉髖骨。

競走員會如此,是由於保持身體往低,並且達到跨步的最大距離。

快速地旋轉髖骨可以增加走路速度,並最大限度地減少腳離地的風險。

邁步短且快,藉以策動腳尖往前移動,也得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腳離地的風險。

世界級的競走員(男性或女性),在二十公里的競走當中平均四到五分鐘內可以走完一公里。

[6]競賽距離[編輯]ShaulLadany(center),in1969競走可以從短距離3公里競走(1920夏季奧運正式項目),一直到100公里競走。

正式紀錄最長為50英里(80.5公里)競走;男子的50英里競走正式紀錄最快為以色列選手ShaulLadany(英語:ShaulLadany),1972年於紐澤西創下,花了7:23:50,打破了自1935年以來的紀錄。

[7][8][9][10]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正式項目當中,則是以20公里競走(男子與女子組),以及50公里競走(只有男子組)為主。

世界田徑僅則在2017年增加女子50公里競走項目。

裁判[編輯]競走比賽中有裁判會從旁觀察判定。

當裁判發現有違規行為時,會向大會遞出紅牌,當集滿四次紅牌,則競走員會失去參賽資格。

全部的違規原因都會記錄在計分板上,因此競走員得以知道自己的違規原因。

為了方便監控,通常這類競賽會在環狀跑道上進行,如此一來裁判得以全程監控。

裁判也可以「警告」競走員可能因為離地或是膝蓋彎曲而失去資格。

一個裁判不能向同一個競走員提出超過一張紅牌,而主裁判不能遞出任何紅牌,主裁判的工作是宣判違規的競走員失去資格。

在頂級競賽中也經常出現失去資格的情形,例如知名競走員JaneSaville(英語:JaneSaville)也曾經因為失格而無法獲得奧運金牌。

起源[編輯]Thestartofthe3500mwalkfinal,1908Olympics競走原本是1880年在英國的AmateurAthleticsAssociation(英語:AmateurAthleticsAssociation)運動會的田徑運動上首見。

在19世紀後,競走的規則才漸漸制定下來。

當時稱作「徒步」(Pedestrianism)競賽。

而徒步競賽發展後,如同競跑或是競馬活動,成為英國與美國的消遣運動,並且得以投注博奕。

隨著時間發展,也成為現代運動的正式項目之一。

奧運項目[編輯]競走在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當中為田徑項目之一,其中只有20公里競走(男子與女子組)以及50公里競走(只有男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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