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規定 | 健行體育選課

110學年度第1學期體育選課規定(110.7.16). 一.大學部學生修業期間須修滿二年(4科)必修體育始得畢業。

必修體育每學期限修一門(在學期間修畢4門體育必修,不得再 ...體育課程Courses選課規定課程表單全校課程查詢選課規定110學年度第1學期體育選課規定(110.7.16)一.大學部學生修業期間須修滿二年(4科)必修體育始得畢業。

必修體育每學期限修一門(在學期間修畢4門體育必修,不得再修習;學士班四年級每學期重修補修以2門為上限);選修體育不限選習數,但學分是否列入畢業總學分內,由各學系自行認定。

註1:109學年度起必修體育每門為1學分,選修體育每門為2學分。

選修體育不能抵免必修體育。

註2: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新生,畢業前應修畢體育必修課程四門共計4學分;109學年度起入學之轉學生以及108學年度(含)以前之在校學生,修習有學分之體育必修課,該科目將註記不採計學分及成績(即維持原入學年度之規定為”0”學分。

)。

二.學生資訊系統設置「學士班四年級學生體育補修」網路作業申請:學士班四年級學生如有2門以上必修體育未修畢,請於申請期間(08/03(二)~09/06(一))透過iNCCU【學生資訊系統/學士班四年級體育補修申請系統】登記,同學即可於加退選期間透過選課系統選修2門必修體育課程,逾期不予受理。

註1:修2門必修體育者(限大四學生)於登記後,1門於初選時選課,另1門須於加退選時加選。

若未作設定,將無法選上第2門體育。

註2:大四若只重修(補修)一門,直接於初選時選課即可,不須另作登記。

三.申請特別班者(持醫院診斷證明影本,證明因傷病、肢體殘疾不宜選讀一般體育課程者),請於加退選期間上班時間內至體育室教學組辦理人工設定登記(可委託同學代為登記)。

四.體育課不得重複修習,否則依學則規定該課程(學分)不採計。

例:曾修習過羽球初級即不得再選修相同名稱之科目(例如修習「男羽球初級」與「男女羽球初級」課程視為重複修習)。

五.初選未選上體育者,務必先至任何不衝堂之班級上課,請任課老師在上課證明單上簽名後,再將此上課證明單交給選上課程之教師登錄,作為加退選前上課出勤之依據。

(可於體育室網站列印上課證明表格https://sports.nccu.edu.tw/web/index/index.jsp<體育課程/課程表單>下載)六.大四即將畢業的學生,於加退選後仍未完成體育選課者,可徵求老師同意加簽體育課程(60人為上限且不受場地限制仍有空間之課程)。

加簽表(可自體育室網站https://sports.nccu.edu.tw/web/index/index.jsp<體育課程/課程表單>下載或由學校選課系統列印2選1,依收件時間先後順序輸入選課資訊。

)收件時間:自09/23上午9:00至10/01中午12:00止,送至體育室辦公室櫃檯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註1:可於選課系統列印或體育室網站下載手寫加簽表,請務必先自行確認加退選後選課情形,再送加簽單。

若因衝堂或學分數已滿,導致無法人工加簽,恕不另行通知亦無法接受事後更正。

註2:為提高教學品質,體育室1032學期室務會議決議:體育課加簽每班人數上限強制設定為至多60人(已於學校選課系統設定),若加簽單順序為該班第61人起,該加簽單無法輸入選課系統,學生應自行查詢即時選課餘額並與授課教師再三確認。

七.若有異動,均依教務處公告選課日程為主。

各班上課地點均明列於選課系統「備註」欄內,請同學上課前儘早確認。

政大體育室體育教學組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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