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第四十三屆全國「中正盃」劍道錦標賽 | 2019劍道比賽

108年度第四時三屆全國「中正盃」劍道錦標賽宗旨:為提倡劍道運動風氣,培養劍道人口,提高劍道水準,以提昇劍道國際地位,特舉辦本比賽。

社會組團體賽自由組隊報名 ...Skiptocontent運動類0108年度第四十三屆全國「中正盃」劍道錦標賽報名時間:即日起~2019-11-20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主辦單位電話:0933-333174主辦單位Email:[email protected]依據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108年6月24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80020336號函辦理。

一、宗旨:為提倡劍道運動風氣,培養劍道人口,提高劍道水準,以提昇劍道國際地位,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1日(六)、22日(日),上午8時30分開始。

六、比賽地點:臺北市立體育館四樓(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七、比賽項目:(一)團體得分賽:1.社會男子組。

2.社會女子組。

3.大專男子組。

4.大專女子組。

5.高中男子組。

6.高中女子組。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10.國小低年級男子組(4年級含以下)。

11.國小女子組。

(二)團體過關賽:1.社會男子組。

2.社會女子組。

3.大專男子組。

4.大專女子組。

5.高中男子組。

6.高中女子組。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10.國小低年級男子組(4年級含以下)。

11.國小女子組。

(三)個人賽:每人只限參加一組。

1.社會男子段外組:年齡不限(不含國中、國小)。

2.社會男子初、二段組:年齡不限。

3.社會男子三、四段組:年齡不限。

4.社會男子五段以上組:年齡不限。

5.社會女子段外組:年齡不限。

6.社會女子初段以上組:年齡不限。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10.國小高年級女子組(5、6年級)。

11.國小低年級男子組(4年級含以下)。

12.國小低年級女子組(4年級含以下)。

八、參加資格:(一)社會組團體賽自由組隊報名參加;學生組團體賽以學校單位組隊參賽,不得跨校組成聯隊。

(二)大專組團體賽之選手以各校日、夜間部或研究院(所)學生,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為限。

(不含選讀生、旁聽生、研習生、空中補校、進修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

(三)學生組之選手出場時,須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檢查時,若當場無法提出證件者,禁止出場比賽。

(四)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五)個人賽自由參加,段位以本會審查登記段位證書或F.I.K.所屬團體之證書為準,報名時須附段位證書影本。

(六)女子選手不得跨組報名參加男子組比賽,男子選手亦不得跨組報名參加女子組比賽。

(七)國中組選手不得跨組報名參加高中組比賽。

(八)如有心臟病、高血壓、氣喘、孕婦、中耳炎、癲癇、視聽嚴重障礙、四肢殘廢畸形、身體狀況不宜劇烈運動或其他慣性不適比賽之痼疾等等狀況者,報名時請慎重考慮。

如有發生不適或產生危險之情況,其責任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必要時,大會得停止其參賽權。

九、比賽制度:由主辦單位視參加人(隊)數之多寡而訂定。

十、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一、比賽辦法:(一)團體得分賽:1.每隊報名註冊選手七名以內不得少於三名(國小組註冊選手五名以內不得少於二名)。

2.每場出賽人數五人,出賽未達三人時以棄權論(國小組出賽人數三人,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15分鐘提交出賽名單(得隨場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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