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擲球[體育項目] | 地擲球

地擲球,是一項古老而又年輕的新興體育項目。

它是娛樂性與競技性,腦力活動和體力鍛鍊相結合的高雅文明的體育運動,既適宜於青少年,又適合於中老年人, ...地擲球[體育項目]地擲球,是一項古老而又年輕的新興體育項目。

它是娛樂性與競技性,腦力活動和體力鍛鍊相結合的高雅文明的體育運動,既適宜於青少年,又適合於中老年人,現已成為廣大民眾熱愛的高雅競技運動和時尙的休閒健身活動,發展前景十分廣闊。

地擲球是雙方運動員在規定的場地上用手投擲球進行對抗的運動項目。

比賽是在一塊長26.50米,寬4.50米,四周圍板高度為25匣米的沙土地或塑膠場地上進行。

比賽用球分大球和小球兩種,大球重量920-1000克,直徑11厘米,為隊員投擲用球;小球重量60克,直徑4厘米,為比賽的基準球,是裁判員用來判斷雙方投擲的大球距小球遠近和得分多少的標記。

大球和小球均是合成塑膠製成。

詞目簡介地擲球[體育項目]地擲球是雙方運動員在規定的場地上用手投擲球進行對抗的運動項目。

比賽在一塊長26.50米,寬4.50米,四周用高為25厘米的圍板圍成的沙土地或塑膠場地上進行。

比賽用球有大球和小球兩種,大球重量是920克——1000克,直徑11厘米,為隊員投擲用球;小球重量是60克,直徑是4厘米,為比賽的目標球,裁判員根據雙方投擲的大球距小球遠近來判斷雙方得分多少。

地擲球隊一般有6人組成,領隊、教練各1人,隊員4人(設隊長1人)。

比賽設有團體賽和單項賽。

團體賽進行3局,按三人賽(每人擲2個球)、單人賽(每人擲4個球)、雙人賽(每人擲2個球)的順序進行。

單項賽只設其中的一局進行比賽。

地擲球比賽一般由3人擔任裁判工作,1名主裁判員,他是比賽的主持者,主要任務是按規則條款進行執法工作和判斷、丈量、宣布雙方投擲球距小球遠近及得分。

1名副裁判員,協助主裁判進行工作。

1名記錄員,登記每輪比分及有關事項。

在每局比賽前,經主裁判員抽籤(拋幣)來決定雙方誰先選擇拋球權和場地權。

待雙方運動員站在選擇好的一側場區內,並按規定挑好各自的球數與球色,方可進行比賽。

第一輪比賽前,先由裁判員將小球放在開球點上(即球場D線與B線之間的斜線交叉點),並由選擇擲球權的隊先擲球比賽。

第二輪及以後各輪次的比賽,則由先得分的隊擲小球。

比賽中,若一方的大球滾靠離小球最近時,另一方可採用拋擊球或滾擊球將對方的大球擊走,使自己球更近小球。

當雙方運動員採用靠球與擊球擲完所有的大球後,如果一方的大球比對方的大球距小球近時,裁判即判得分,有1球近得1分,有2球近得2分。

然後,再由場地另一側進行下一輪比賽,依次往返進行,每局累積以先得15分的隊為勝。

比賽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運動員運用滾靠技術,使擲出的大球沿地面滾動去靠近小球或靠到合適區域。

運用拋擊或滾擊技術,則是直接或間接將對方球擊開,使其遠離小球;撞擊本方的大球,使自己的大球更接近小球;撞擊小球,使小球遠離對方大球,而接近本方大球。

很顯然,三種技術動作的運用均圍繞著小球的爭奪而進行,其目的是使每次擲出的球產生有利於本方新的排列布局,從而獲得比分與勝利。

所以說,地擲球比賽的形勢往往是瞬間即變,妙趣橫生。

制約與反制約貫穿於比賽的始終,使比賽充滿了趣味性和刺激性。

經常從事地擲球活動的人,不僅能的智力,具有培養人的沉著、機智、頑強和拼搏的意志及集本配合的思想。

這項運動由於設備簡單、技術易掌握、運動量不大,且不受性別、年齡的限制,是老少皆宜的健身運動項目。

起源據史料記載,地擲球起源於5000年前的古埃及。

但在當時它只是一種簡單的擊球遊戲,由於這種遊戲的方法簡便易行並極為有趣,所以便廣為流行。

到了古希臘和古羅馬時代,農民便在農閒時間用它來鍛鍊身體。

隨著世界的進步,這項運動被大多數人所接受,簡單而有趣的娛樂方式使這項運動在當時風靡一時。

到了19世紀末,現代地擲球運動在歐洲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由於歐洲移民的大量遷移,這項運動被傳到了南、北美洲,後來遍及世界各國並很快被當地的人們所接納。

早期的地擲球是用石頭磨製成的,在當時要做到重量和大小相等是件很難的事。

後來人們發現用橄欖木製成的硬木球不但做工簡單,而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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